各有关单位:
第四届无锡市专利奖开始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办法
按《无锡市专利奖实施办法(试行)》(锡政办发[2008]163号)执行。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评奖的专利原则上为近三年授权的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必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出具的专利权查新检索报告或专利权评价报告原件,否则不具备评奖条件。
2.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已经获得市级以上专利奖的专利不再申报。
3.优先申报和推荐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域的项目;通过专利运用、保护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鼓励报送曾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胜诉的项目;以及积极提出PCT国际申请、向外国申请专利的项目。
4.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用A4复印纸装订成册,不要采用塑料封面或活页装订)及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件报送到科研院基地与成果处(A523)。
5.申报单位必须对项目及附件资料的真实性作认真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6.市(县)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负责遴选并审核所推荐的申报项目,重点审核项目的经济效益等有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汇总填写《无锡市专利奖申报项目数据库记录表》(附件4),签署推荐意见,与各项目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及电子件一并报送市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处。
7.《无锡市专利奖申报项目数据库记录表》只需提交电子件。
8.江南大学直接向无锡市知识产权局申报。
9.有关材料从无锡市科技局或无锡市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下载。
(网址为:http://wxkjj.chinawuxi.gov.cn或http://www.wxzl.gov.cn)
三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5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罗登文
联系电话:85913621 电子邮件:wxldw@163.com
附件:1.无锡市专利奖申报材料
2.无锡市专利奖申报书
3.无锡市专利奖实施办法
4.无锡市专利奖申报项目数据库记录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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