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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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无锡市科技进步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9  来源:未知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无锡市科技进步奖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技术应用类科技成果

   技术应用类科技成果必须突出技术创新性,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重大工程等项目中解决了关键技术,取得了自主创新成果(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软件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等),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产品,并经过1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成功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为无锡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社会公益类科技成果

   社会公益类科技成果应在技术和方法上取得突破,在行业得到推广应用,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显著影响。

   上述科技成果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药品、食品、基因工程技术等,应获得行政机关审批1年以上;标准类科技成果,应经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正式颁布实施1年以上,已产生较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新的诊断、治疗、预防和康复等应用技术成果,必须经临床应用1年以上且证明安全有效,所提交的论文不少于2篇,且均已在国内核心专业期刊公开发表1年以上。

   二、申报与推荐要求

   (一)申报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是近年来并在2011430日前在无锡地区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所取得的成果,其主要完成单位必须是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

   (二)申报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的完成人员不超过9人。

   (三)下列项目不予受理: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方面的保密项目;

  2.已获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项目;

  3.涵盖往年已获奖或已申报未获奖的项目但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项目;

  4.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者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的资格及排序等存在争议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由《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组成。《申报书》由申报软件生成,申报软件见附件。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的知识产权证书(专利附加专利说明书)、有关行业许可或资质证书、应用证明、论文等。

  技术应用类成果必须提供成果取得实际应用1年(即关键技术在2011430日前开始应用)以上的确切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等。

  社会公益类成果提供的论文、论著应是2011430日前发表的,并附上论文检索结论和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2.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大小规格一致),一式3份,封面标注2012年科技进步奖申报材料字样。 

  四、申报时间

推荐截止日期:2012423日。有关事宜与科学技术研究院基地建设与成果处陈娇联系,电话 85913621(内线13621  

无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软件下载网址:

http://www.wxstc.js.cn/web101/wsbs/xzzx/800293.shtml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 227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编:214122

联系电话:0510-85913616

服务邮箱:jdkyy@jiangnan.edu.cn

科研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江南大学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无锡江南大学支行

银行账号:110303070910000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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