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推荐2012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建议的通知》(教技司便【2012】46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
1. 研制专项由国家基金委负责管理,2012年项目申请分为部门推荐和自由申请两种方式。其中,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采取自由申请方式,直接向基金委申请;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推荐;经费需求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另行单独申报。
2. 该专项重点支持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和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以及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不支持测试类和平台类研制项目。
二、推荐原则
此次推荐只面向教育部直属高校,我校限项2项。
三、材料报送
1. 请申报人认真撰写《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立项建议书》,建议书电子表格可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www.nsfc.gov.cn)的“下载中心”下载,或见附件
2. 将项目建议书一式六份(均为原件),于3月12日之前报送至科研院重大项目与基金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wxw0206@jiangnan.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谢正军、王晓雯
联系电话:85913615
邮 箱:wxw0206@jiangnan.edu.cn
附 件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立项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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