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近日发布了《关于征集中国-塞尔维亚科技合作委员会第2届例会项目的通知》现转发如下:
根据中国和塞尔维亚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塞科技合作委员会拟于2013年召开第2届例会,商定双边科技合作计划。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合作项目建议。
一、项目申报说明
(一)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装备)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
(二)项目应于两年以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对于列入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的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项目合作双方在规定的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执行及费用报销方式参见相关管理规定(附件1),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执行单位自筹。
二、项目申报办法
(一)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和3)。
(二)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于12月21日前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重大项目与基金处(行政楼A525)。同时,请将申请表及项目基本信息表的电子版发至 hfangjin@jiangnan.edu.cn 。
(三)中塞双方项目合作单位分别向两国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报送的项目申请无效。
联系人:黄方今 谢正军
联系电话:85913615
附件:
1. 关于执行与独联体、东欧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若干管理规定
2. 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
3. 项目基本信息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