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以及《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江大校办[2009]25号)文件精神,并经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将2013年我校自主科研计划-青年基金的申报及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
青年基金资助对象是每一位新引进的、在科研或教师岗位的青年博士,采取直接资助启动科研经费的方式。但申请仍按正常程序,可自主选题,自由申报,资助名额不限。理工类每项资助8万元,社科类每项资助4万元,经费分2年度(各50%)划拨,使用要求仍然是当年划拨,当年使用完毕;
2、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2012年3月1日—2013年2月28日之间每一位新引进的、在科研或教师岗位青年博士(已获自主科研计划资助的老师不得再次申请);
(2)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结题要求
青年基金研究成果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题,项目实施期间,主持人:
理工类:
①以江南大学第一作者和责任作者单位发表至少2篇SCI检索论文,或单篇影响因子超过4.0的SCI检索论文,并标注受到本计划资助;
②作为负责人申请到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③作为负责人引进科研经费累计超过50万元以上;
④作为负责人获市厅级科技二等奖以上一次。
社科类:
①以江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SSCI或SCI或A&HCI论文1篇以上,或在权威期刊(权威期刊以江苏省社科规划办划定的56种期刊为准)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标注受到本计划资助;
②以江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CSSCI论文2篇以上,并标注受到本计划资助;
③以江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出版著作一部, CSSCI论文1篇,并标注受到本计划资助;
④作为负责人申请到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⑤作为负责人获市厅级二等奖以上一次;
⑥作为负责人引进科研经费累计超过30万元以上。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请者需填写《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申请书》(见附件),并严格根据项目的研究需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2、书面申报材料(A4大小,一式四份,严禁使用塑料封皮),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由所在的学院(实验室)统一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
3、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3月8日上午11点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同时收到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理工类:谢正军、黄方今(联系电话:85913615)
社科类:浦徐进、邓 理(联系电话:85329087)
电子邮件:理工类hfangjin@jiangnan.edu.cn;
社科类jndxskc@jiangnan.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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