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轻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制定了《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首批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具体见附件通知。
根据通知,本次我校可以推荐三项,有意向的学院请按照附件要求填报《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管理申请书》,一式三份,并与2.23号前交于科研院基地建设与成果处,学校将根据情况择优推荐。
联系人: 陈晓梅 张丽萍 0510-85913621
邮 箱: 1487300456@qq.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
附件1 关于开展首批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 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 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