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 2016 年度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国防培育类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以及《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江大校办[2009]25号)文件精神,经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将2016年我校自主科研计划—国防培育类项目的申报及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近年来,国家坚持深化军民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构建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发展战略,这为民口高校参与国防科研创良好的造契机。为了支持、鼓励和引导我校科研人员参与国防科研,学校研究决定在自主科研基金中增设国防培育类项目,该项目分理工类和社科类。
二、支持方式
国防培育项目资助经费为理工类15-30万元/项,社科类3-5万元/项,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2. 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学术道德;
3. 申报人需通过涉密人员预审查;
4. 优先资助具有良好国防科研研究基础的团队研究项目。
三、选题要求
1. 理工类(涉密):项目选题原则上应符合《江南大学国防培育类项目2016年度项目指南》方向要求,如有特殊情况需自主选题的,申请人需提供军方应用单位合作意向书及密级说明,本计划不受理外单位经解密后的通用技术类选题。
2. 社科类(非涉密):重点支持围绕党中央提出的“一带一路”、“十三五”规划等战略决策,开展国防经济安全、军民融合发展、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建设、国家安全战略与国际安全合作、空间安全、网络空间安全等问题研究。
四、结题要求
1. 理工类项目完成下列要求之一可申请结题:
(1) 作为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引进国防科研经费累计超过50万元;
(2) 自主获得纵向国防科研项目立项1项(不含分包、转包课题);
(3)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以上国防科技奖励1项;
(4) 培育项目研究成果成功应用于需求单位国防973、国防863、预研、型号、装备研制等项目(结题报告中需注明相关计划项目编号,并出具军方单位开具的技术应用证明);
(5) 项目实施纳入GJB质量管理体系,研究成果作为质量管理体系增项通过现场审核。
2. 社科类项目完成下列要求之一可申请结题:
(1) 以江南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国防研究领域的CSSCI论文2篇,并标注受到本计划资助;
(2) 以江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出版国防领域著作1部,发表国防领域的CSSCI论文1篇,并标注受到本计划资助;
(3) 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国防类项目立项1项;
(4) 作为负责人获得市厅级二等奖(国防类)以上奖励1项;
(5) 作为负责人引进国防领域科研经费累计超过10万。
五、 保密要求(理工类)
1.理工类国防培育类项目均为涉密项目,需严格按照江南大学国防科研保密要求进行;
2.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8日工作日期间凭有效工作证至科研院军工办项目科查阅项目指南;
3. 项目申请书的编制必须在涉密场所中的涉密计算机上进行。已建有国防实验室的学院(物联网、机械、数媒、化工、纺服)的申请人可向校保密办公室提出申请,开通相关权限后在本学院国防实验室涉密计算机上进行编制;其余未建设国防实验室学院的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至科研院军工办项目科进行编制;
4. 凡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违反相关保密要求的申请将实行一票否决,不予以立项。
六、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6年1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倪寒冰(联系电话:85197817)
附件:2016年度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国防培育类项目申请书(社科类)
注:理工类申报书仅预存各涉密学院国防实验室涉密计算机中。
科学技术研究院
社会科学处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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