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全军共用信息系统装备预先研究“十三五”规划论证成果,军委装备发展部信息系统局发布了“十三五”全军共用信息系统装备预先研究第一批指南262条需求信息(涉密210条、公开52条),相关指南已下达至我校,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下:
一、项目定位
全军共用信息系统装备技术预研,定位于面向未来五至十年信息系统装备技术发展趋势和军事需求,按专业技术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预期技术成熟度4-6级。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并具备信息系统技术研究经历。申请人同年申请及承担的共用信息系统预研技术项目数量不超过3项,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课题建议书原则上应涵盖指南发布条目的研究目标和内容,也可针对其中某项具体内容进行申报。鼓励科研院所、院校、企业等以团队攻关形式,根据各自专业特长联合申报课题。
3.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4.申请的课题研究应满足指南需求信息所列研究目标、技术指标、进度、成果形式要求;申报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需求信息所列的经费限额,具体经费安排竞争择优确定。
5.暂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尚未解禁的申请人和申请单位。
6.优先支持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1)优于第4条要求;(2)申报经费与需求信息所列研究目标、主要技术指标、进度、成果的相关性及合理性匹配更优、效费比更高;(3)“十二五”预研课题结果评定为优秀或者以往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好。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集中受理时提交:
(1)《课题建议书》(盲审用)纸质9份,A4纸双面打印。
(2)《申请单位信息表》纸质1份,A4纸打印,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团队所有单位均提供)。
(3)申请涉密需求信息的申请人,需提交申请单位保密资质复印件1份, A4纸,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须与保密资质单位名称一致);如保密资质的单位名称与《课题建议书》、《申请单位信息表》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
(4)光盘1份,内含《课题建议书》(盲审)word文件、《承研单位信息表》word文件、申请单位保密资质扫描件jpeg文件(仅申请涉密课题提交)。
2.会议评审时提交:
(1)《课题建议书》(会议评审用)纸质15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经费概算书》纸质5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格式见网站附件4)。
(3)光盘1份,内含《课题建议书》会议评审用word文件、《经费概算书》word文件。
(二)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 课题建议书电子版命名规则:课题编号-课题名称-申请单位简称-建议书。
2. 经费概算书电子版命名规则:课题编号-课题名称-申请单位简称-经费概算书。
3. 申请单位信息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请单位简称-信息表。
4. 保密资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请单位简称-保密资质。
(三)注意事项
1. 信息系统技术指南课题需求信息的名称包括三部分内容:“信息系统-315xxxxxx(课题编号)-xxxxxxxx(课题名称)”。例如:需求信息名称“信息系统-315xxx202-低成本高集成度动态综合射频前端技术”,表示此需求信息属全军共用信息系统装备预研技术,课题编号为“315xxx202”,课题名称为“低成本高集成度动态综合射频前端技术”。如只申请指南课题中某项研究内容的必须在该课题名称后加副标题。
2. 《课题建议书》(盲审用)不得体现任何单位或申报人信息。
3. 《课题建议书》、《经费概算书》填写的编号、名称应与指南需求信息一致。
4. 《经费概算书》两个模板选择一个填写。多个单位联合申请(参研而非外协)承担一个课题的,责任单位填写责任单位模板,其他单位填写参研单位模板;一个单位独立申请承担一个课题的,填写单独单位模板。
5. 刻录的光盘应确保在WINDOWS XP系统可读。
四、申请受理
(一)申报安排
分为指南查阅和指南编制两个阶段。
1.指南查阅:相关研究领域的老师可于即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凭工作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军工科技办公室查阅指南。
2.指南编制:所有涉密项目的申报材料必须在涉密场所的涉密计算机上进行编制,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及时预约上机时间。载体集中输出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27日。
(二)申请书上报受理安排
上报采取现场集中受理。
受理时间:2016年8月29日-8月30日(8:30-17:30)。
受理地点:北京市玉渊潭南路万寿庄宾馆。
(三)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1. 现场集中受理的同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对非现场申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或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2. 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1)申报材料不齐全;
(2)申请课题的编号、名称与需求信息不符;
(3)申请人上报的盲评材料中涉及申请单位或申请人信息;
(4)未按要求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公章与申请单位不符;
(5)其他明显不符合格式要求的情况。
五、立项评审程序
1. 立项评审分为初审和会议评审。
2. 初审采取专家书面评审方式,申请人不到现场答辩。对通过初审的单位将另行通知后续会议评审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3. 会议评审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申请单位须到现场答辩,采取专家打分形式择优推荐拟立项单位。
六、结果反馈与公示
会议评审后,入围候选单位信息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公示,时间为5天。
联系人:倪寒冰 联系电话:85197817 1396176398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