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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国防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8  来源:未知     点击数: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文件精神,并经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将2017年我校自主科研计划国防培育项目的申报及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国防培育项目以“科技创新、服务国防”为原则,旨在支持、鼓励和引导我校科研人员参与国防科研,强化源头创新、增强技术储备、培养国防人才、促进成果转化、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点培育具有明确军事背景和需求明确的技术和产品,研究成果应满足可量化的技术指标。

二、支持方式

国防培育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2. 申请人具有服务国防科研的强烈意愿和积极性;

3. 申请人参与过相关国防科研课题研究,或者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科研诚信好,无保密违纪、违规记录。

三、选题要求

项目选题原则上应符合《江南大学国防培育类项目2017年度项目指南》方向要求,如有特殊情况需自主选题的,申请人需提供军方应用单位合作意向书及密级说明。

四、申报要求

1.已获得自主科研计划其它项目支持的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后方可申请本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自主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人已获得国防各类纵向计划支持且研究内容雷同的,不得重复申报;

2.申请人应当是申报课题的实际负责人,具备直接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和条件,项目研制周期内有海外研修计划(三个月以上)的申请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3.项目申请书中所填写的经费预算、立项依据、研究方案及研究基础等内容要求实事求是、科学合理,预期研究成果,应用前景和考核指标等须具体、明确、可考核;

五、结题要求

国防培育项目负责人研究成果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题,项目实施期间:    

1. 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纵向国防科研项目立项1项(不含分包、转包课题);

2. 作为项目负责人引进国防科研经费累计超过50万元;

3.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以上国防科技奖励1项;

4. 培育项目研究成果成功应用于需求单位国防预研、型号、装备研制等项目(结题报告中需注明相关计划项目编号,并出具军方单位开具的技术应用证明);

5. 项目实施纳入GJB质量管理体系,研究成果作为质量管理体系增项通过现场审核。

六、保密要求

1.国防培育类项目均为涉密项目,需严格按照江南大学国防科研保密要求进行;

2.申请人可于即日起至20161216日工作日期间凭有效工作证至科研院军工办保密室(行政楼A622)查阅,非涉密人员需签订保密承诺书;

3. 项目申请书的编制必须在涉密场所中的涉密计算机上进行。申请人应向校保密办公室提交涉密载体制作申请,经审批后严格按批复的涉密场所进行申请书的编制;

4. 项目申报和有关资料传递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5. 凡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违反相关保密要求的申请将实行一票否决,不予以立项。

六、申报时间

申请书由科研院军工办集中采集输出,采集截止时间为20161223日中午12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倪寒冰   联系电话:8519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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