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实验室:
为进一步优化纵向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流程,顺应各级管理部门“放管服”政策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需求,根据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对现有的纵向项目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管理流程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保留“纵向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考核表”项目负责人填报、签字栏、二级学院/单位审核签字、盖章栏,去除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签字、盖章栏;“酬金申报预约单”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处由二级学院负责盖章。
2.去除“专家咨询费发放表(信息补充表)”中“发放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栏,保留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签字;专家咨询费发放的“酬金申报预约单”无需管理部门签字盖章。
3.增加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的规范性年度抽检和双月抽检环节,抽检过程采用电话质询、记录备案等管理方式,在抽查中若发现有违规发放以上两类经费的,由项目管理部门与财务处按相关文件规定,采取约谈项目负责人/经办人,以及限制项目申报等其他必要的问责处理方式。
“纵向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考核表”、“专家咨询费发放表(信息补充表)”见附件,也可在财务处、科研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财务处、科研院、社科处、人力资源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