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教师认真教学、搞好科研、出高水平论文,通过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提升学术水平和我校国际知名度,我校特划拨专款资助教师参加国际著名学术会议。
经费使用规定:
1、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机构召开的专业学术会议。
2、申请者应提交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的正式邀请函,本人应为论文的第一作者,并以江南大学冠名。由两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经校出国审议小组讨论,提交主管校领导批准。
3、遴选中不搞论资排辈,不单纯追求职称、学位、学历,但以333梯队、省部级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为优先。注重会议的级别、代表的身份。
4、资助内容是往返机票(赴会议地点,不包括顺访交通费)、会议注册费和会议期间住宿费。会议结束后凭参加会议的小结、证照及正式财务收据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学校、院系、个人各承担三分之一。
5、经费的安排按申请时间为序。已获资助者需隔两年方能再次申请。若已获资助,而因种种原因未能出席会议,视为自动放弃,但下一次申请不受时间限制。
6、本经费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管理。
江南大学出国审议小组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五日
注:《关于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的实施办法》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