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根据《无锡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任务和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无锡市科技局发布了《2011年度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见附件1-9)。2011年度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设立了三大计划体系,下设九个类别的项目,包括“科技创新创业计划”(科技创业、科技保险资助)、“科技支撑计划”(“530”项目产业化推进、新兴产业培育、农业、社会发展)和“平台计划”(政产学研合作、国际科技合作、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请有关单位认真阅读《指南》(特别是针对每个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领会《指南》精神,积极联合无锡市企业等单位,认真做好今年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的范围。
2.申报单位为无锡市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技支撑、国际科技合作、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可以包含江阴市和宜兴市的企业),鼓励联合申报。
3.申报单位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自筹资金,自筹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70%(科技创业计划除外)。
4.研发内容相同项目不得在市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也不得在市相关部门进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年度市科技计划中立项资格。
5.无知识产权纠纷。
6.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最多不超过三年,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7.近三年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的或有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8.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要严格按照市有关文件落实配套资金,其中:崇安、南长、北塘按配套经费与市拨款经费比例不低于1:1匹配,锡山、惠山、滨湖、新区配套经费与市拨经费比例不低于7:3,优先支持区级已落实配套资金的项目。
项目申报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申报项目所属计划类别所规定的相关申报条件。
二、申报基本要求
1.项目须在无锡科技网(www.wxkjj.gov.cn)上申报。操作说明如下:
从“通知公告” 栏或“科技项目在线申报”模块进入“无锡市科技局综合服务平台”登录界面(登录信息请申报老师与单位管理员联系索取)。点击“申报2011年新项目”,按要求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并将“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2011年)”(格式见附件10)、“申报项目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1)、“项目建议书(申报书)”三个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名为XXX2011年科技项目申报文件.rar,文件大小不要超过4M),从“计划任务书”上传。
2.在网上申报的同时还需报送相关的纸质材料,除报送《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信息表》(格式见附件10)、《申报项目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外,无锡市科技支撑计划(新兴产业培育、农业、社会发展)、无锡市政产学合作计划(政产学研合作)项目需报送《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12),无锡市政产学合作计划(院士工作站)项目需报送《无锡市政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申报书(院士工作站)》(格式见附件13),无锡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需报送《无锡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4),无锡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需报送《无锡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5)。
三、材料报送
1.请与2011年5月6日前报送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八份。
2.“科技支撑计划”类项目(新兴产业培育、农业、社会发展)、政产学合作计划(政产学研合作)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报送至重大项目与基金处A525。
联系人:谢正军 严青 电话:85913615
3.政产学合作计划(院士工作站)项目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报送至基地建设与成果处A523。
联系人: 冯豪杰 电话:8591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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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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