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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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21  来源:未知     点击数:

各学院、实验室: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组织工作的函》(国科财函[2012]1号)的要求,今年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的组织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专项的具体支持范围和立项要求请参考国科财函[2012]1号文(附件1)。

二、该专项强调面向市场、面向应用、面向产业化,重点支持具有市场推广前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申报项目要突出重大的特点,集成度高,投入较大,经费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生产性设备、重大研究和中试平台的升级改造、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等不在支持范围。

三、该专项以项目方式分年度实施,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四、2012年度专项项目申报要求。

(一)采取限项推荐,每校限报不超过2项。教育部科技司将组织评审论证后择优推荐至科技部。

(二)各申请人请将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2)一式6份,项目建议书(附件3)一式6份,于213日前报送科研院重大项目与基金处。

联系人:  谢正军  王晓雯

联系电话: 85913615

 

附件:123点此下载

1. 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组织工作的函(国科财函〔20121号)

       2.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建议书

 

重大项目与基金处

20121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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