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前瞻性、颠覆性、引领性的重大基础研究和突破性的应用关键技术研究,激发我校科研人员积极性,释放学校创新活力,提升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建设,经江南大学2015年第11次校务会讨论通过,现面向全校启动实施“江南大学科研至善计划”。
一、实施方案
见附件一《江南大学科研至善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江大校办〔2015〕43号)。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请者需填写《江南大学科研至善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二),可随时申报。
2、书面申报材料(A4大小,一式两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由所在学院(实验室)及时报送,同时递交电子材料,并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内容一致。
3、理工类材料报送科研院,社科类材料报送社科处。
联 系 人:理工类:严 青、谢正军(联系电话:85913615)
社科类:邓 理、浦徐进(联系电话:85329087)
附件:1.《江南大学科研至善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江南大学科研至善计划申请书》
江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江南大学社会科学处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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