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聘 启 事
为深化江南大学与宿迁市科技合作,促进江南大学科技成果在宿迁转移转化,双方联合建立了“江南大学(宿迁)产业技术研究院”(江南大学下属单位,简称宿迁研究院)。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在校内公开招聘宿迁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一名。
一、岗位职责
常务副院长一届任期三年,在宿迁市人民政府和江南大学的领导下,协助宿迁研究院院长具体落实《宿迁市人民政府、江南大学 共建江南大学(宿迁)产业技术研究院协议书》中的各项内容。主要职责:
1、负责宿迁研究院硬件环境、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的建设以及人员队伍与各类项目的管理;
2、围绕宿迁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以食品、生物工程、纺织、物联网、工业设计等领域为主,开展科研创新合作,成果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技术培训等业务;
3、负责宿迁研究院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和运行经费、科研经费的使用与审批。
二、任职要求
1、政治素养高,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2、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原则上年龄在50岁以下;
3、教学科研编制的应聘人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宿迁工作期间保留原有身份,人事关系在原单位),管理人员应聘的原则上要求副科级及以上(在宿迁工作期间保留原有身份,人事关系进科学技术研究院);食品、生物工程及相关专业背景优先;
4、能长期在宿迁工作。
三、岗位考核
依据任期目标由江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和宿迁市科学技术局具体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评优、职务聘用、职称评审等挂钩。
四、享有待遇
1、任职期间,按我校在职人员的标准保留工资、工作津贴及其他所有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正常调资;
2、由宿迁研究院提供在宿迁期间住宿、交通、通讯等工作条件,以及生活津贴2000元/月;
3、考评晋职时,任职期间的教学工作量予以减免;
4、根据任职前的职务,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提供相应职位(兼职)。
五、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影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面试:对应聘者的基本条件、资格进行审查后组织面试;
3、聘用: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批准后聘任。
六、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2年9月24日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健
联系电话:13665133608
电子邮件:jlu@jiangnan.edu.cn
江南大学组织部
人事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年9月10日
点击下载报名表文件2012912105217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