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点:
1、一般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均需要公示,具体公示要求按照所申报奖项要求准备材料。国家级奖主要指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奖主要指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及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科学技术奖。
2、申报奖励的材料按通知或申报事项说明要求准备,主要包括主申报书、附件(含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论文、应用情况或效益证明、鉴定证书、查新报告等)装订成册,份数根据具体奖项的通知要求准备,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形式审查。
3、申报的所有内容和提交的附件材料(论文、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结题验收证明、社会经济指标等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所使用论文、主要知识产权等完成人无争议,并获知情同意,不存在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不可重复使用论文及主要知识产权申报。
4、申报材料中不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所规定的涉密内容,不存在任何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情形。
5、所有完成人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方面,不存在依规不得提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