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科技司发布了《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19〕179号),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新建教育部工程中心项目重点围绕核心关键领域、新兴空白和薄弱领域,主要包括:国家安全、人工智能、先进材料、数字技术、高端芯片与软件、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生命科技。
2. 新建工程中心项目应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我校学科优势特色,新建工程中心不得与我校已有国家级和教育部平台(附件2)重复、雷同。
二、组织申报
1. 限项申报。我校可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1项。
2. 请申报单位认真组织编写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3),于2019年6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8份、电子版光盘1张)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基地建设与成果处。
3.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院基地处联系。
联系人:马文渐 周哲敏
联系电话:85913621
基地建设与成果处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