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南大学基本科研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基本科研计划管理工作安排,2016年度立项的重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年度重点项目(理工类)立项项目22项,重点项目(社科类)立项项目1项。23项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结题验收材料。以《项目任务书》为依据,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江南大学“基本科研计划”重点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1和2-2),项目成果均应与项目直接相关,论文需标注受本计划资助。
2.纸质材料提交。《重点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须后附成果证明附件,双面打印,请于6月21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至行政楼A525。
3.会议验收。结题验收会拟定于6月底召开(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曹沛 孙蕾
联系电话: 85913615 85329087
附件:1.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2-1.江南大学基本科研计划重点项目理工类结题报告
2-2.江南大学基本科研计划重点项目社科类结题报告
科学技术研究院
社会科学处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