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负责人: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申报期获资助项目(不含医学部)已于日前公布,请各位老师尽早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要求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对于有修改意见的项目(请查阅项目批准通知的“附件: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最后“修改意见”一栏),请按修改意见及时调整计划书相关内容;如对修改意见有异议,须在电子版计划书报送截止日期前向相关科学处提出。
电子版计划书通过ISIS系统上传,项目负责人提交至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审核工作。审核未通过者,返回修改后再行提交;审核通过者,打印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订在其中一份计划书之后),依托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和纸质版计划书内容应当保证一致。
计划书填写过程中请注意:(1)计划书模版不要随意修改。(2)项目直接经费无核减的,计划书中预算须与申报书中预算一致;项目直接经费有核减的,计划书中预算调整时每一项的预算与申报书中预算相比只能调减不能调增。(3)若项目有合作研究单位的,并且需要向合作研究单位拨款的,必须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协议盖章扫描版作为附件上传),并且需在计划书的预算说明中明确外拔金额和预算明细。计划书中的外拨金额不得高于申请书中的外拨金额。有合作研究单位,但不需要向合作研究单位拨款的,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但应在计划书的预算说明中予以明确。
为确保我校后续计划书提交工作的顺利进行,现规定以下时间节点:
1. 提交电子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16点;
2. 提交电子修改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16点:
3. 各学院统一报送纸质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16点。
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电子版计划书,并报送纸质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或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未按要求修改或逾期提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将视情况给予暂缓拨付经费等处理。
纸质版计划书及申报书签字盖章页所需的学校科研部门章、财务章及学校公章在纸质版交上来后由科研院统一处理。
联 系 人: 周春霞
联系电话: 85913615
科学技术研究院重大项目处
2020年9月25日